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为国有资产交易法律法规重要的上位法之一,其在公司机制方面规则的多重变化将会引发国有资产交易本身深刻的变化。同时,国有资产交易自身有其双重性,虽然其受制于国资监管特殊机制、要求及特殊交易方式,但其根本仍为关于股权/资产的交易行为,其交易的股权之上的权益设置及行使当然会受到新公司之新机制的深刻影响,并随之产生变化。因此,从国有资产交易视角看新公司法,可谓是“千重变”,亦给国有资产交易的合规带来了新的挑战。
今日与您分享国浩上海合伙人陆如一在3月14日国浩论道之新公司法解读系列活动中的精彩演讲,敬请关注。
目录
一、变与不变
(一)变——公司法新变化概述
(二)不变——国有资产交易不变的核心问题
二、国有资产交易合规新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