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改革,政策先行。为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指导鼓励企业积极、规范实施超额利润分享机制,广西自治区国资委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简称《操作指引》)之后,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该《实施细则》既借鉴了《操作指引》又充分结合了广西企业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主要特点包括:
扩展实施范围突出市场竞争
将实施范围扩展为广西自治区国资委监管范围内的“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广西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参照“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实施改革的企业及符合条件的商业一类企业或其他类别企业中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所属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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