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7月22日电(记者陈灏)山东省属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将不再以历史业绩水平作为实施激励的先决条件,实际收益不再设置“天花板”,且允许预留权益用于招才引才。
山东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处长曾繁领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山东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一系列新规定。
曾繁领说,山东省不再将历史业绩水平作为实施激励的先决条件。山东省明确提出,实施股权激励的决定条件是上市公司未来的高质量发展,企业可以结合近三年平均业绩水平、上一年度实际业绩水平、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合理确定授予业绩。同时,山东将督促省属企业科学合理设置具有前瞻性和挑战性的行权业绩目标,且进一步严格对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机制,通过“严考核”落实“硬兑现”。
在激励力度上,不再保留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