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国资规〔2021〕3号
各省属企业:
为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省属企业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充分发挥省属企业外部董事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做法,结合我省外部董事制度实践情况,现就加强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履职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保障外部董事履职知情权
1.及时送达监管文件。中央、省委省政府、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及相关部门印发的涉及企业发展改革和党的建设的有关文件,省属企业应当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及时送达外部董事。
2.依规开放信息系统。除有特殊规定以外,省属企业应当向外部董事开放电子办公、数据报告等信息系统,及时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行业发展信息、企业经营管理资料和财务数据等。
3.积极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