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审计整改,出台《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区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去年,娄底市审计局在对该区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时,发现该区存在国有资产内控制度不健全,部分单位因资产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资产账实不符、长期闲置或被违规处置等问题。对此,该局提出要及时制定相关制度,强化和落实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等建议。该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于近日出台了上述办法。
《办法》根据资产使用状态分自用、出租和对外投资三大类分别予以规范。自用资产方面,办法规定,区级单位应严格执行采购审批、出入库登记、清查盘点和损失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信息化管理要求,及时录入、更新资产使用管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