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案件。为充分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省纪委省监委对8起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省煤田地质局原党委书记胡克宁,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煤矿探矿权转让、股权转让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1997年12月至2017年7月,胡克宁在担任省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期间,收受昆明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所送财物共计213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从省煤炭地质勘查院获得某煤矿探矿权并延迟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提供帮助;收受昆明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所送人民币20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较高的价格转让股份给省煤炭地质勘查院提供帮助。胡克宁还存在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