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眉山市委四届十五次全会提出的高起点定位建设“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成都都市圈副中心”精神,引导眉山市属国有企业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服务全局”原则,积极参与和支持县(区)经济发展,眉山市国资委研究制定《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支持县(区)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
一、积极参与县(区)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市属国有企业要根据县(区)的实际需要,通过兼并重组、投资合作等方式,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县(区)国有企业的改革,实现同业类企业整合和分散资源的集中运营,促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实现市、县(区)国有企业抱团发展,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积极与县(区)开展项目合作。充分发挥好市属国有企业资金、管理、运营优势和县(区)资源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