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市国资委党委近日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出台,进一步厘清了国有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企业治理主体的权责,把党的领导更好嵌入公司治理全过程、融入生产经营各环节,切实发挥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示范文本》按照前置研究讨论主要把握决策事项的“四个是否”要求,结合嘉兴市属企业实际,对《条例》中明确的国有企业党委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6个方面内容进行细化,提出了19条需要市属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形成了具体清单。
《示范文本》将前置研究讨论事项集中在战略方向、宏观层面,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