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讯(记者黄超)沈阳市国资委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第一时间召开国资系统工作会议,对下一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做出部署,着力在六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着力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以国资监管工作平台为载体,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将监管体系深入到区级国资监管部门及市属、区属重点子企业。全面推开外派财务总监制度,研究制订《市国资委关于组织推荐外派财务总监工作方案》,推进以组织推荐方式外派财务总监和具备财务总监资格条件的原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转换身份,在具备条件的市属国企全面完成外派工作。完善国资监管制度,指导企业针对关键控制点和内控风险点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稽查职能,制定出台《沈阳市市属国有企业稽查办法(试行)》,开展随机稽查和专项稽查,推动形成事前规范、事中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