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呼伦贝尔市国资委采取“四步走”措施,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第一步:出台方案。依据中央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1月,呼伦贝尔市国资委启动了《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4月中旬开始向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8月,市委召开了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此方案。2019年10月29日呼伦贝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市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目标为2020年底,全面实现市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第二步:印发清产核资通知。2019年10月30日,呼伦贝尔市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办公室印发了《呼伦贝尔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