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7月,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10月,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哈尔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让广大退休人员更加了解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各项工作,市国资委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1)含义及意义——
企业职工退休后由街道和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就是指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由街道和社区服务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