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国资委日前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支持企业积极稳妥复工复产、综合考虑疫情对企业经营业绩影响、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大对疫情防控监督力度等8个方面,鼓励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精准有序复工复产。
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通知》明确,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2020年度监管企业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工复工对防控疫情贡献较大、成绩突出的企业,在2020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和工资总额单项奖励。
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知》强调,监管企业为疫情防控捐赠的资金或物资,或因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紧缺物资采购、运输保障等工作所产生的成本费用不能从相关收入中弥补的,在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