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黑龙江省国资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决策部署,引导推动出资企业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复工复产,研究出台了《黑龙江省国资委关于支持出资企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措施的通知》。
《通知》从十二个方面支持出资企业加大对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的支持力度,全力支持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推进生产经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其中涉及业绩考核、稳定就业、减免租金、干部奖惩、法律指导等多个领域的具体政策支持。
在支持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面。对企业医护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可以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鼓励出资企业对在抗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子企业集体或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因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