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国资委获悉,近日济南市国资委出台了《关于激励市属国有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和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在全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国企力量。
为激励市属国有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通知》提出,将市属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对在市属国有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中成绩突出,提前或超额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或者为防控疫情做出较大贡献的,给予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核定的政策支持。
《通知》特别明确,市属企业中金融及类金融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落实上级政策要求,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利差、担保、手续费等成本费用,在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核定中予以考虑;市属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