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电(记者王希)为稳妥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国务院国资委结合央企混改实践,8日发布了《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
指引明确,中央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首发上市(IPO)、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方式,引入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工作参考此次发布的操作指引。
根据指引,央企所属各级子企业实施混改,一般应履行以下基本操作流程:可行性研究、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开展审计评估、引进非公有资本投资者、推进企业运营机制改革。以新设企业、对外投资并购、投资入股等方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履行中央企业投资管理有关程序。
在“混资本”相关环节,指引明确了资产审计评估、通过产权市场实施混改和通过股票市场实施混改等方面工作的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