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官网8日公布了《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要求中央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首发上市(IPO)、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方式,引入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工作参考《指引》。
《指引》明确了基本操作流程、“混资本”相关环节操作要点、“改机制”相关环节操作要点、相关支持政策四项内容。
其中,可行性研究一项提到,拟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以下简称拟混改企业)要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的原则,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指引》要求,在“混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