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会同区国资委,制订管理办法,明确收益收缴范围、比例、程序等,以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
一是明确收缴范围及对象。收缴范围包括区国资委出资并监管的企业、区国资委出资并委托监管的企业、区政府及其部门或机构直接管理的国家出资企业,收缴对象包括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及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二是实行分类管理。区属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年度净利润的比例,按照竞争类企业、功能类企业等施行分类管理,区分一般企业、公益性企业、文化企业和小微企业等,具体认定由区财政局会同区国资委负责。
三是界定企业范围和上缴比例。纳入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的企业范围、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