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法院网消息,9月3日,原铜陵县县委书记、铜陵市工业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铜陵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马苏安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高利转贷罪一案在铜官区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苏安在2011至2013年担任铜陵县县委书记、铜陵市工业投资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铜陵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手表、玉器等,共计折合人民币359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
2012年7月,被告人马苏安利用担任铜陵发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权,干涉下属铜陵市恒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业务,在明知借款人无借款资质、存在借款风险时,仍执意要求对外借款,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合计340万余元,涉嫌国有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