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扬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黄道龙受贿、贪污一案,并当庭宣判。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一审判处黄道龙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7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黄道龙生于1952年7月,先后任扬州市审计局副局长、局长,扬州市政府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2010年11月任扬州市政府国资委调研员,于2012年10月退休。
2018年3月20日,扬州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扬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黄道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8年9月17日,“江苏检察在线”发布消息,扬州市国资委原党委书记、主任黄道龙(正处级,已退休)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扬州市监察委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扬州市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