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
入库时间:2019-04-0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这一年,我的的确确感受到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转变。遵规守纪意识不断提升,国有企业从业人员的担当作为劲头不断提升,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活力不断提升,纪法衔接质量不断提升,我在自豪的同时,更看到了美好的未来。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企业领导人员通过组织学习监察法、党纪处分条例等一系列专题培训,带动全公司干部职工不断强化规矩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明确不能触碰的“红线”和不可逾越的“底线”,放开手脚、理直气壮地做优、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努力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力量。

监察法颁布实施一年来,可以说“监察全覆盖,一个没落下”。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国有企业人员特别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能把国有企业作为“法外之地”“纪外之地”,不能抱有“国有企业特 ……
继续阅读(剩余:52.0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350062019040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