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领导干部任职将执行更加严格的回避制度,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成员。
近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免职、降职情形及交流、回避制度等。
夫妻、父子、亲家不得为直接上下级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条例》要求,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首先,领导干部任职应当回避本人主要亲属——
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其次,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