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要公开,接受社会工作的监督;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不得增长;超发工资,或将被扣回……今年起,我省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有了新规定。
1月23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从今年起开始实施。
工资与效益"挂钩",国企的工资要与效益建立联动机制
意见显示,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
其中,当年劳动生产率未提高、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上年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5倍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要低于同期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对主业不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政府职能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