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2023年度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工作近日已启动。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此次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流程主要包括确定参评机构、年度评估方案制定、机构自评、监管评估、监管复核、结果分析、结果反馈与问题整改、监管措施与结果运用等。其中,机构自评原则上于2月底前完成,监管部门将于5月底前完成监管评估。
上一年度B级可不参评
根据评估流程安排,此次评估工作首先是确定参评机构。参加此次评估的机构,为经金融监管总局批准成立或监管的商业银行、商业保险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机构),参加评估的机构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开业一年以上。
不过,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下称“《办法》”),一些机构可以不参加此次评估。如上一年度B级(良好)及以上、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