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投资集团原董事长刘保威被公诉 曾任通化市委书记
吉林省投资集团原董事长刘保威被公诉 曾任通化市委书记
入库时间:2018-10-1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经济日报
吉林10月10日综合报道据高检网消息,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保威(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保威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保威在担任吉林省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厅长,中共通化市委书记,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保威,男,1962年11月出生,2008年1月起任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201 ……
继续阅读(剩余:43.7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053372018101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