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智观点:本次《规定》明确提出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中央“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规定》从目的正当、禁止排除、程序合规、行为合法、结果合理等五个维度明确可以容错的基本条件,引导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对此规定我们不禁要拍案叫好。长期以来国人对国企效率不满意,诟病多多。却很少有人知道国企管理难度之大,远高于民营企业。婆婆太多,管控太严;企业内部活力不足,人浮于事;国企招工容易辞工难,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治理机制不完善、想做事掣肘多;企业文化落后。我们曾为一家国有大型集团的二级公司做过管理咨询,对此问题深有体会。公司的总经理没有解雇员工的权力、没有任免中层的权力、没有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