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资监管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方向。今年以来,娄底市国资委积极探索国资大监督体系建设,围绕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三个维度,创新监督模式、提升监督效能,通过五个方面的监管举措,推动国资监管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举措一:“三位一体”,建章立制,强化法治监督
聚焦投融资、选人用人、薪酬管理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娄底市国资委出台《娄底市市属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娄底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资金管理、投资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制度30余项,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工作闭环,夯实国资监管“四梁八柱”制度体系。
举措二:“三张清单”,授权放权,实施科学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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