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为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督促指导中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后,国务院国资委即启动了《暂行办法》的修订准备工作,修订过程中,吸收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最新要求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安排要求。在征求了国务院国资委23个厅局和101家中央企业的意见后,形成《办法》。《暂行办法》共6章43条,修订后《办法》为6章51条,现公开征求意见。
落实出资人监管责任
2016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