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郴州市出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精准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升国企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出具体要求。8月24日,郴州市国资委党委组织召开全市国企党建工作推进会,对该文件进行传达贯彻。
《措施》对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对国资监管部门党委领导指导责任、企业党委(党总支)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行了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创新理论武装,把理论武装贯穿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各环节。
《措施》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党委(党总支)法定地位,充分发挥支部作用,以支部为单元,以党员为主体,着力加强打造党建品牌,围绕“国企先锋+”主题,开展“十名工匠传薪火”“百名书记联项目”“千名党员先锋行”等活动,实现党建强、生产经营强“双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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