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B市A有限责任公司,由戴某、张某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戴某担任董事长,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担任法定代表人。
自2006年起,A公司长期承租国有单位C的房屋用于公司经营。2011年左右,B市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专项整治工作,国有单位C与A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存在约定租金过低等问题,应及时予以整改。此后,戴某找到国有单位C时任主要领导李某,请托其帮忙使A公司能够继续低价承租房屋。其间,戴某得知李某有购房需求,遂向李某提议将其本人名下一处房产以“友情价”低价出售给李某。戴某将以上情况告知了张某,张某默许。后戴某按约定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将其房产出售给李某。李某利用职务便利,未按整改要求提高A公司应付租金,A公司按原租赁价格继续承租。监委调查过程中,戴某称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