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近年来国有企业采购专项检查的结果发现,国有企业采购容易存在以下不规范的问题。
(一)采购方式选择不规范问题
1.应招未招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采取招标的形式,且未能提供合理的证据。“应招未招”的情形,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问题性质和后果比较严重,国有企业采购应杜绝该类问题的出现,做到“应招尽招”。
2.应公开未公开
按照法律法规或国有企业内部的采购管理规定,应该采取公开征集供应商的形式,却采取了邀请的形式,且未能提供邀请形式的充分依据和邀请供应商名单来源的合理说明。国有资金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法定招标项目不采用公开招标的,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国有企业为实现阳光采购,应尽可能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