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号“山东高法”消息,7月5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徐向荣受贿一案。
据了解,1999年春节前至2022年6月,徐向荣先后利用担任中国新星石油公司西南石油局副局长、中国石化集团西北石油局局长、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经理、中国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党委委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天然气供应、业务承揽、货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90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徐向荣在去年8月被查。当时,距离他退休已经过了将近7年。此前,他曾任中国石化集团西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