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及程序示范文本(试行)》释疑
《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及程序示范文本(试行)》释疑
入库时间:2023-07-0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党委联合印发了《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及程序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帮助国有企业加深对《示范文本》的理解,推动《示范文本》的贯彻落实,特做如下问答。

问:为什么要制定《示范文本》?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要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强调,国有企业党委应当结合企业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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