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503号提案的答复中,国资委表示,将适时出台制度规定及操作细则,探索国有权益份额规范化退出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充分发挥有限合伙企业的优势,助力国有企业创新发展。
此前,林益彬委员提出了《关于推动和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国有份额转让的提案》。
国资委表示,近年来,有限合伙企业这种企业形式日益受到投资者关注,越来越多国有企业发起设立或参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培育发展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展创新业务领域。同时,有限合伙企业特别是私募基金中的国有份额退出需求随之增加,由于有限合伙企业区别于公司制企业,出资人监管制度尚不明确,也对国资监管提出了新挑战。
为此,国资委在开展有限合伙企业管理有关课题研究的基础上,2020年2月制定印发《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