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无形资产作价投资入股增值税的征与不征
公司以无形资产作价投资入股增值税的征与不征
入库时间:2023-01-1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一、问题的提出:投资入股是否构成“有偿转让”?

(一)案例引入

A公司欲以其持有的无形资产投资入股B公司,经评估无形资产作价3000万元。B公司采用定向增发的方式,向A公司增发新股,增资完成后,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的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本次交易中无现金给付。那么,A公司以无形资产作价投资入股的行为是否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呢?

(二)对无形资产作价投资入股增值税处理的不同观点

1、属于销售无形资产,按一般规定处理

一种观点认为,A公司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销售”无形资产,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理由是:一方面,投资入股后无形资产所有权由A公司转移至B公司,另一方面,A公司取得B公司的股权就是取得了货币、货物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即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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