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区属国有企业独立法人党支部(党总支)制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探索建立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把关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
《指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全区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等党内法规和文件精神,对区属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方式及程序提出具体要求,更好地坚持党支部(党总支)法定地位,维护董事会、经理层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形成党支部、董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的公司治理机制。
《指引》按照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与董事会、经理层交叉任职情况,将党支部(党总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