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秉持“市场化出资人和有效有为监管者”理念,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监管,推动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有力促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截至2021年底,深圳基本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市属企业总资产4.6万亿元,年创造利润、上缴税收超千亿元,提前一年实现三年行动、综改试验确定的“市属企业总资产达4.5万亿元,形成1至2家世界500强企业和6至7家资产规模超1000亿元优势企业集团”等目标,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聚焦“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坚持管资本与管党建、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履行国资监管职责、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相结合,持续完善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差异化、智慧化监管体系,有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突出专业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