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吃喝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有多个条款对违规吃喝问题进行了规定,包括第一百零一条(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第一百一十三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第一百一十六条(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实践中,还存在一种违规吃喝问题,即用公款支付、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此类问题中,相关行为人违反了《条例》的不同条款,或同一行为人同时违反两个条款,如何精准定性处理,易存在不同认识,笔者结合一起案例分析。
孙某,A市城投公司(市属国企,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4年12月6日,A市副市长王某(分管城投公司)带队到城投公司调研,当日中午城投公司在食堂安排工作餐,下午行程结束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