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合规 | 国有企业容错纠错管理办法(参考版)
国资合规 | 国有企业容错纠错管理办法(参考版)
入库时间:2024-06-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集团公司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勇于改革、敢于创新、鼓励千事、合理容错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部门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有关意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容错纠错是指企业或干部在改革创新、千事创业过程中,非因主观故意出现偏差失误或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对其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并及时纠错改正,有效消除和减少损失,保障改革创新顺利推进。

第三条容错纠错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挺律在前,依纪依法,坚守底线;

(二)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宽严相济;

(三)鼓励改革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

(四)注重抓早抓小,着眼预防,及时纠错;

(五)支 ……
继续阅读(剩余:84.3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212072024062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