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何有成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何有成利用担任柳州市鱼峰区委副书记、区长,柳江县委书记,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即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广西一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盛世博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殷振川等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工程、入股国有控股公司、违规开展贸易、调整职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39.00426万元。
2018年上半年,何有成在担任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