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赢我市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地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呼和浩特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七条措施:
一、市属国有企业因2022年10月以来突发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紧急性临时性生产、调度、运输、保障和现场防疫,给予相应员工一定的加班工资和临时性工作补贴,作为一次性工资核增,不与效益联动;在核算人事费用率时,对临时增加部分予以剔除。
二、市属国有企业为抗击疫情提供资金或物资捐赠、减免房租、增加防疫设施建设和软件研发投入等,在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核定时,视同实现利润加回。
三、市属国有企业在疫情防控中贡献较大,成绩突出的,根据其为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融资或投资金额,在经营业绩考核时予以激励加分。
四、市国资委党委从本级留存和管理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