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将生效实施。《办法》提出,中央企业应当结合实际设立首席合规官。
从过往实践来看,国内外都不乏企业具有业务前景却因“作坊式”管理水平遭受重创的惨痛教训。提升企业合规经营能力和水平,是现代化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修课。
传统的企业法律风险控制模式多采用法务部门加法律顾问多方协作的模式。在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核心的目标导向下,企业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参与业务审查时,可能迫于盈利压力充当企业合规经营的“化妆师”,掩盖业务合规瑕疵,挑战依法经营底线。
在中央企业设置首席合规官一职,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合规管理职责、落实责任,统筹各方力量更好推动企业合规工作。
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已全部成立合规委员会。国内企业合规管理制度建设也在提速。《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