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领导干部接到请托事项记录报备制度
浙江省出台领导干部接到请托事项记录报备制度
入库时间:2022-08-1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进一步强化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浙江省近期出台了《领导干部接到请托事项记录报备制度(试行)》。

《制度》指出,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既不得接受他人请托,也不得直接或者授意、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请托他人办理涉及公权力行使的事项。

《制度》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度》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各级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企、高校等单位中县处级副职以上的领导干部,以及上述单位中的四级调研员、六级职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以上的干部。《制度》还将上述领导干部范围内已退出现职、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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