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监督企业财务基础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决算、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国有资产统计、清产核资、资产损失核销等工作;
(二)负责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开展财务绩效评价、财务信息化和财会队伍建设等财务管理创新工作;
(三)负责监督企业的资金管理、对外担保、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企业财务动态监测与财务风险预警工作:
(五)负责监督企业总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六)负责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审计质量评价和有关财务专项检查等监督管理工作;
(七)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行使的财务监管的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