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在治理方式上有所区别,特别是企业的决策中枢董事会,国有企业有自己的特色。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的构成主要有三种,一是股东会选举或股东任免,二是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三是公司聘任外部董事。
股东会选举或股东决定任免。国有企业通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主要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依据是《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对于国有独资公司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没有股东会,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通常直接由股东委派,即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国有全资公司的董事由其出资人委派。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不同之处在于,国有企业董事会中有职工董事,而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