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刘某某疫情传播扩散事件中属地责任调查和问责情况的通报
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2022年5月,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发生聚集性疫情并传播扩散,北京市纪委监委组织工作专班对疫情传播扩散事件中属地责任开展调查,涉及房山区、海淀区、大兴区相关单位及人员,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经调查,5月3日5时,房山区防控办通知阎村镇采取临时封控措施。4日6时,中铁十一局三公司施工队负责人刘某某组织24名工人离开阎村镇管控区。当日12时,刘某某等人隐瞒来自管控区的事实,签署不实承诺书,入住海淀区金泰之家酒店西直门店。5日,上述人员中23人健康宝出现弹窗,其中8人先后前往酒店所在地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索家坟社区居委会,隐瞒行程、编造虚假居住史,签署不实承诺书,申请解除了弹窗。6日至7日,剩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