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广西路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专职外部董事黄雅受贿一案。此案由平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艳华担任审判长,平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世贤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
2008年至2021年,被告人黄雅利用其先后担任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一分公司设备材料科科长,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设备材料分公司副总经理,广西南宁骏前机械设备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路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等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项目工程款结算、物资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款物共计人民币190万元现金和价值人民币2.5万元的购物卡。
案发后,被告人黄雅主动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92.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黄雅身为国有公司、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