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必须针对目前公司治理中的短板弱项,采取针对性措施”,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在3月30日召开的专题推进会上表示。当日的专题推进会明确了推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五大重点方向,包括:优化完善“前置清单”,积极推进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等。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当前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翁杰明表示,当前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得到明确和落实,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同时,“前置清单”全面制定并落地见效,董事会实现应建尽建、落实董事会职权迈出实质性步伐,并且实现了外部董事占多数制度普遍推行,经理层行权履职机制也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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