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资委:国企未经批准融资成本不得超过8%,严禁举借债务
贵州省国资委:国企未经批准融资成本不得超过8%,严禁举借债务
入库时间:2022-02-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贵州省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进一步强化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监管职责及国有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融资事项管理,规范贵州省国有企业融资行为,防范融资风险,省国资委根据有关工作要求起草出台了《贵州省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梳理有关重点内容予以解读,供大家参考。

一、主要特点

一是适用覆盖全省。本次出台的《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及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所出资企业及所属企业。

二是厘清权责边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和所出资企业对融资事项的权责边界,明确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在建立健全融资管理制度、建立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和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债务规模及资产负债率管控等方面的监管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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