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中央企业采取加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管控、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等举措,切实做好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国资委在日前发布的这份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进一步做深做实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各中央企业要采取有力有效举措,进一步加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管控。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严格票据等非现金支付管理,新签合同要明确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限,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迫中小企业接受非现金支付;新签合同未事先书面约定非现金支付的,事后原则上不得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约定或使用非现金支付,确需事后使用非现金支付的,应当承担资金成本;2022年起,除原有合同已有书面约定外,原则上不再开具6个月以上的商业承兑汇票和供应链债务凭证,防止变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