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鼓励有条件企业设立低碳基金
国资委:鼓励有条件企业设立低碳基金
入库时间:2021-12-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中新经纬
国资委网站30日发布《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低碳基金。

主要目标上,《意见》明确,到2025年,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5%,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5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营收比重不低于30%。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方面,《意见》称,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大力推动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建立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支持中央企业通过项目合作、产业共建、搭建联盟等市场化方式引领各类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体系。鼓励节能低碳和环境服务等新业态发展和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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